

▲2026年9月29日,《检察日报》第6版。
车真是“自己”开上高速的?
重庆铜梁:用客观数据戳破醉驾者的
“智驾”辩解
张 博 张琼玲

2025年9月22日,办案检察官审查涉案车辆云平台行车运行数据。
一辆新能源汽车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,驾驶员酣睡不醒,酒气扑面而来。面对醉酒驾驶指控,驾驶员坚称是车辆智能驾驶“自启”带他上了路。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检察官追根溯源,用一组客观数据还原了事实真相。
2025年7月,高速巡逻民警在成渝环线高速公路上巡逻时发现,一辆新能源汽车停驻在超车道上,情况十分危险。
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”被民警摇醒后,驾驶人王某一脸茫然。经呼气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毫克/100毫升,后经血检确认为123.8毫克/100毫升。同年9月,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至铜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根据刑法规定,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危险驾驶罪。办案检察官审查证据后发现,车辆出现在高速公路上、王某达到醉酒标准,客观要件已具备,但王某坚称自己喝了酒后在车上睡着了,不知道车是怎么上的高速公路,“是智驾自己开的”。
究竟是车辆故障自启,还是驾驶人撒谎甩锅?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对比市面上主流家用车智驾系统,发现基本均为L2级组合驾驶辅助,而非自动驾驶。为进一步固定证据,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车企、行车沿线监控、第三方云平台的行车轨迹与运行记录。数据清晰还原了当天全过程:15时45分,王某用钥匙解锁车辆,脚踩刹车、挂D挡,通过语音输入目的地,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。车辆先驶入城市道路,随后驶入成渝环线高速公路;行驶途中,车载红外摄像头监测到王某闭眼、视线脱离路面,车机多次通过蜂鸣、语音、方向盘震动发出分级告警,但王某始终没有回应;因驾驶员状态不满足运行要求,系统主动退出智驾模式,车辆最终在高速公路超车道刹停。
在客观证据面前,王某关于“是智驾自己开”的辩解不攻自破。“依据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》国家标准,涉案车辆为L2级辅助驾驶,系统仅提供有限的横向或纵向控制辅助,并非可脱离驾驶员操控的自动驾驶,驾驶员始终是驾驶主体,是道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”办案检察官指出,王某开启辅助驾驶后入睡,未履行监管义务,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,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。2025年12月,铜梁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1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王某不服,于今年1月6日提出上诉。近日,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