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3月,两江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梳理重庆网络问政平台“民呼我为”时,一条条投诉引起警觉:“商场LED屏通宵亮着,家里像白天一样”“临街招牌太刺眼,老人孩子睡不好”……
连续多日,检察人员深夜蹲守商圈。商铺歇业、人流散尽之后,连片灯光设施依旧不知疲倦地闪烁,强光直射居民楼。“不仅影响休息,还会对夜间行车司机造成干扰。”承办检察官李欢说。
依据环境保护法及《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涉案区域光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3月16日,两江新区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。
光污染作为新型环境污染,彼时缺乏现成办案经验可循,长期面临“三难”——
首遇“认定难”。没有统一标准,怎么算超标?办案组一方面挨家挨户走访几十户居民,结合投诉记录精准锁定重点点位;另一方面向外“借力”——聘请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为技术调查官,邀请市照明学会副理事长担任特别顾问。
深夜,办案组与技术调查官带着光度计、照度计,一个点位一个点位地测,拍照、记录。结果显示,7个点位、30多个照明设施照度均超过《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》《LED显示屏干扰光评价要求》限值,其中2个点位、10个设施问题最为突出。
事实查清了,“治理难”与“平衡难”接踵而至。光污染治理涉及生态环境、城管等多部门,职责边界模糊。相关部门坦言顾虑:“商圈是夜间经济门面,灯暗了,会不会影响城市活力?”
“居民休息权是民生,夜间经济发展也是民生,两者不该对立,更不能‘一刀切’!”办案组多方查阅资料,反复与专家沟通论证,最终拿出一套“阶梯式整改”方案。
方案的核心是“分类施治”。办案组将问题设施按扰民程度归入三个层级:对群众反映强烈、超标严重的第一级,坚决拆除;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第二级,加装亮度调节装置,22时后限时关闭或调低亮度;对影响相对有限的第三级,22时后准时熄灭。“拆除一批、改造一批、规范一批”的分级处置方式,既保障了群众休息权益,又留住了城市的“烟火气”。
5月,两江新区检察院先后举办2场磋商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,邀请相关行政机关、市照明学会专家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齐聚一堂。办案组摆出翔实监测数据,详细解读“阶梯式整改”方案。精细化、非“一刀切”的治理思路,彻底打消了行政机关的顾虑。“这样我们心里有底,商家也能接受。”
6月2日,该院分别向城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、向生态环境部门送达磋商意见书,确保整改无死角。各责任部门迅速行动,对辖区2300余处沿街商户及各类灯光设施拉网式排查,梳理出40余处光污染隐患。经过一个多月集中整治,所有重点扰民问题全部整改到位:2处重点点位的10个照明设施被拆除,3处15个设施加装亮度调节装置并在22时后限时关闭,2处5个设施在22时后准时熄灭。
8月12日,办案组再次“回头看”,曾经刺眼的强光变得柔和,夜色回归宁静。
“‘调暗’的只是一束灯光,‘点亮’的却是百姓心头的温度。本案中,我院与行政部门密切协作,在守护群众安居与护航城市发展之间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。”两江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燕表示。